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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3年07月31日 17:20:42
来源:中新网福建
(王平)日前,福清法院审结了这样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。
2020年1月至2021年2月,男方杨某与女方魏某的恋爱期间,杨某多次微信转账给魏某合计7万元。后双方分手,杨某以上述转款为借款为由将魏某诉至法院,而魏某认为上述款项中只有1万元是借款,其余款项是杨某赠与给其。
福清法院经审理认为,魏某向杨某借款1万元的事实,经魏某庭审自认,该事实可以确认。至于其余6万元,杨某未提供能证明魏某与其约定借款金额、还款时间等意思表示的证据,结合双方在此期间处于恋爱关系这一特定事实,本案在短期内转款有30多次,部分单笔金额为500元、520元、600元等,如此连续、琐碎的转账行为与正常借贷交易习惯不符,因此对其余款项系借款的主张不予支持。
法官提示:恋爱期间的情侣,尤其是通过网恋相识的,若对方提出借款等请求的,可要求其出具债权凭证,或通过聊天记录、转账备注等方式明确转账性质,约定借款利息、还款时间等内容,避免日后产生不必要的纠纷。(完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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